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309室(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
刘长洪律师:13572814544

 

在线留言

ONLINE MESSAGE

案件类别

西安法律顾问为您普及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律师:不能先扣除利息、利息不高于月息2分。今天,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为您解答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1、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为每月2分,每月利率2-3分的部分,当事人自愿履行,法律不保护也不禁止,超过每月3分的利率属于法律严格禁止。

 

       2、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特别提醒您民间借贷,最好通过转账的形式出借,尽量避免先进出借。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3、特殊情形,可以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处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5、没有约定利息的,不得主张利息。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提醒您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不能预先扣除利息: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13572814544,面向全国、全陕西省、全西安市提供风险代理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新闻资讯

NEWS INFORMATION

西安法律顾问为您普及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民间借贷律师:不能先扣除利息、利息不高于月息2分。今天,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为您解答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1、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为每月2分,每月利率2-3分的部分,当事人自愿履行,法律不保护也不禁止,超过每月3分的利率属于法律严格禁止。

 

       2、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特别提醒您民间借贷,最好通过转账的形式出借,尽量避免先进出借。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3、特殊情形,可以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处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5、没有约定利息的,不得主张利息。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提醒您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不能预先扣除利息: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13572814544,面向全国、全陕西省、全西安市提供风险代理服务。

 

 

上一篇
下一篇

预约律师>>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合作伙伴

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309室(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

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

刘长洪律师:13572814544 

 

图片

刘长洪律师微信

Copyright ©2017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陕ICP备12000382号  技术支持:杰商网企业商事平台

公司地址

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309室(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

公司电话

刘长洪副主任律师:13572814544  微信 :L029148

图片

刘长洪律师微信

Copyright ©2017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陕ICP备12000382号  技术支持:杰商网企业商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