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律师:不能先扣除利息、利息不高于月息2分。今天,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为您解答民间借贷法律知识:
1、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为每月2分,每月利率2-3分的部分,当事人自愿履行,法律不保护也不禁止,超过每月3分的利率属于法律严格禁止。
2、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特别提醒您民间借贷,最好通过转账的形式出借,尽量避免先进出借。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3、特殊情形,可以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出借人签订民间借贷合同,所借款项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处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5、没有约定利息的,不得主张利息。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提醒您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不能预先扣除利息: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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