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辩护律师案例简析
西安刑事辩护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刑事辩护案例分析
对于陈某等开设赌场罪刑事辩护要点:
审查抽奖式销售行为的实质:看抽奖式销售是否真实;看抽奖式销售是否为主要经营内容及盈利手段。
审查网络平台运营管理的性质:区分网络赌博范围中的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关键,是组织者对网络平台、空间的控制性。
审查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构成赌博类范围,涉案行为人应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应当明知其使用的经营方式涉嫌或可能涉嫌违规甚至违法。在涉及多层级人员参与网站或企业运营的案件中,对参与网站或企业运营的人员是否构成共犯,应重点审查其主管故意,即对经营行为是指是否知情。对部分仅参与经营某些具体环节,且确有证据证实对经营行为的盈利方式、违规性质等均不知情的人员,不应论罪处罚。
最终,判处主犯开设赌场罪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从犯判处2年6个月等,部分参与员工无罪。
刘长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