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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需要鞠躬

今天就让西安法律顾问小编带大家了解一起在京城的一所小学出的事。事情发生在昨天。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发生的前后:

1月8日上午11点17分左右,在宣师一附小右安校区内发生一起男子伤害学生事件,共有20名学生受伤。嫌疑人被警方当场控制。

在当日晚间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西城区区长王少峰鞠躬致歉。同时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副队长梁虎在发布会上表示,经初步调查,嫌疑人贾某某,男,49岁,黑龙江人,是该校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日常从事维修工作。目前已对贾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王少峰还称,贾某某的劳务派遣合同将于今年的1月底到期,不再续签劳务合同。学校正商劳务公司为其安排其他的岗位。贾某某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手持日常工作用的手锤,于8日上午11点第三节课课间,将多名学生打伤。

我们从上述新闻表达中看出:北京市西城区区区长王少峰鞠躬致歉。这是一级政府向市民鞠躬致歉,我们对政府的自责态度表示肯定,但我们回过头来似乎对这种鞠躬致歉的行为表示肯定的同时又感到莫名其妙。这种致歉是对政府工作不到位的自责还是对犯罪分子不应该犯下这等罪行的检讨?!我想这种致歉不会给受害家庭带来任何慰藉,也不会减少因此事件带来的任何社会效应!反正我是没有想明白,我们遇到事应该以解决处理事为原则:责任是谁的就是谁的!不是一个简单的鞠躬致歉就了得的!

这几年这种对学校儿童实施的侵害案,发生得不少,并且是时有发生,到了防不胜防的地步!各地学校的安保也到了一定的等级,就连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校车都有相应的指标和规定。这是件好事,也是一件让人深思的事情,但是从根本上如何解决这类问题的发生,这更值得我们思考。

现在可以说满大街走着的人,你无法去识别谁是坏蛋?搞不好就突然受到没有任何防范的袭击。

持菜刀犯罪的,我们就有人曾经下命令各个超市严控菜刀的买卖并且实名制,请问超市菜刀控制了,那么家用的菜刀怎么办?

用汽油犯罪的,我们的加油站也会接到命令严禁汽油散卖!请问,如何控制从车内抽出汽油去犯罪的?

更有甚者用火药犯罪的,还真有人下命令去检查火柴买卖情况。

这些情况可以说是举不胜举,有没办法彻底预防这类犯罪?

我个人认为肯定是没有,因为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的问题。

人的问题靠教育或是道德去解决是没有用的,因为人与动物一样都有兽性,只不过动物没有文明罢了,它不知道它的行为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但人有底线,他的底线就是值不值!

你比如说报复:报复他人底线就是认为大不了就是死!甚至还要拉上垫背的,这样可以死的痛快,有时还能留名。恨富,恨贵是典型的心态:我不好过,你也不能好过!你生了儿子,我没有生儿子,我得想法把你儿子的小鸡鸡给弄残了!

我们在这里不分析那位姓贾的嫌疑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不过了,我死前得整点事来!

因为他在犯罪的时候的底线就是大不小一个死,但还不一定!

为什么会有人有这种想法?根本原因就是一个大不了!也正是这个大不了这一底线没有触接他的痛处,死亡对他来讲也只是一个大不了罢了。

我们再去看看相关法律:精神病人谋杀,能够逃脱惩罚。理由是他们没有能力控制自己,不算人。那么就会有各类精神病满天飞,任何人似乎都能挖出某种精神病。正确的法律观应该是:如果你不是人,你是一个导致死亡的危险物体,那么,毁灭你这个危险物体并没有错,所以,精神病人杀人,也得毁灭他。

我们再看:14周岁以下的孩子,连谋杀都不受惩罚,这等于在鼓励14周岁以下的罪犯。正确的法律观应该是:你有能力犯罪,你就有能力接受惩罚,该关得关,该死得死。

所以,谋杀发生后,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给他足够的惩罚,该处死处死,该无期无期,一点不要宽容。只有这样,惩罚的预防与阻吓作用才能发挥到最大,以避免后来者效仿。刑罚最该做好的事,就是对罪犯的报复。

但是还是会有人触犯底线。根本原因就是所受到的处罚他没感到疼痛,有的则是一个死的痛快。

什么是疼痛?我们应该学学古代的一些做法:如鞭打、刀割、车裂等,虽有点不人道,但你回过头来想,他伤害他人时他人道吗?我想他那时已失去了人性,所以他不应该害怕!应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道。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死,让他们这样的人死亡的那么痛快。这样做虽有点狠,但效果肯定会好。就像我们机动车让行人一样,用扣分罚款的形式去解决问题,问题肯定会解决,并且会很好!这里应该比鞠躬致歉要强的多。

让我们残酷地报复嫌疑犯吧,这才是他们应得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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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让西安法律顾问小编带大家了解一起在京城的一所小学出的事。事情发生在昨天。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件发生的前后:

1月8日上午11点17分左右,在宣师一附小右安校区内发生一起男子伤害学生事件,共有20名学生受伤。嫌疑人被警方当场控制。

在当日晚间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西城区区长王少峰鞠躬致歉。同时北京市西城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副队长梁虎在发布会上表示,经初步调查,嫌疑人贾某某,男,49岁,黑龙江人,是该校聘用的劳务派遣人员,日常从事维修工作。目前已对贾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王少峰还称,贾某某的劳务派遣合同将于今年的1月底到期,不再续签劳务合同。学校正商劳务公司为其安排其他的岗位。贾某某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手持日常工作用的手锤,于8日上午11点第三节课课间,将多名学生打伤。

我们从上述新闻表达中看出:北京市西城区区区长王少峰鞠躬致歉。这是一级政府向市民鞠躬致歉,我们对政府的自责态度表示肯定,但我们回过头来似乎对这种鞠躬致歉的行为表示肯定的同时又感到莫名其妙。这种致歉是对政府工作不到位的自责还是对犯罪分子不应该犯下这等罪行的检讨?!我想这种致歉不会给受害家庭带来任何慰藉,也不会减少因此事件带来的任何社会效应!反正我是没有想明白,我们遇到事应该以解决处理事为原则:责任是谁的就是谁的!不是一个简单的鞠躬致歉就了得的!

这几年这种对学校儿童实施的侵害案,发生得不少,并且是时有发生,到了防不胜防的地步!各地学校的安保也到了一定的等级,就连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校车都有相应的指标和规定。这是件好事,也是一件让人深思的事情,但是从根本上如何解决这类问题的发生,这更值得我们思考。

现在可以说满大街走着的人,你无法去识别谁是坏蛋?搞不好就突然受到没有任何防范的袭击。

持菜刀犯罪的,我们就有人曾经下命令各个超市严控菜刀的买卖并且实名制,请问超市菜刀控制了,那么家用的菜刀怎么办?

用汽油犯罪的,我们的加油站也会接到命令严禁汽油散卖!请问,如何控制从车内抽出汽油去犯罪的?

更有甚者用火药犯罪的,还真有人下命令去检查火柴买卖情况。

这些情况可以说是举不胜举,有没办法彻底预防这类犯罪?

我个人认为肯定是没有,因为最根本的问题是人的问题。

人的问题靠教育或是道德去解决是没有用的,因为人与动物一样都有兽性,只不过动物没有文明罢了,它不知道它的行为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但人有底线,他的底线就是值不值!

你比如说报复:报复他人底线就是认为大不了就是死!甚至还要拉上垫背的,这样可以死的痛快,有时还能留名。恨富,恨贵是典型的心态:我不好过,你也不能好过!你生了儿子,我没有生儿子,我得想法把你儿子的小鸡鸡给弄残了!

我们在这里不分析那位姓贾的嫌疑人,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我不过了,我死前得整点事来!

因为他在犯罪的时候的底线就是大不小一个死,但还不一定!

为什么会有人有这种想法?根本原因就是一个大不了!也正是这个大不了这一底线没有触接他的痛处,死亡对他来讲也只是一个大不了罢了。

我们再去看看相关法律:精神病人谋杀,能够逃脱惩罚。理由是他们没有能力控制自己,不算人。那么就会有各类精神病满天飞,任何人似乎都能挖出某种精神病。正确的法律观应该是:如果你不是人,你是一个导致死亡的危险物体,那么,毁灭你这个危险物体并没有错,所以,精神病人杀人,也得毁灭他。

我们再看:14周岁以下的孩子,连谋杀都不受惩罚,这等于在鼓励14周岁以下的罪犯。正确的法律观应该是:你有能力犯罪,你就有能力接受惩罚,该关得关,该死得死。

所以,谋杀发生后,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给他足够的惩罚,该处死处死,该无期无期,一点不要宽容。只有这样,惩罚的预防与阻吓作用才能发挥到最大,以避免后来者效仿。刑罚最该做好的事,就是对罪犯的报复。

但是还是会有人触犯底线。根本原因就是所受到的处罚他没感到疼痛,有的则是一个死的痛快。

什么是疼痛?我们应该学学古代的一些做法:如鞭打、刀割、车裂等,虽有点不人道,但你回过头来想,他伤害他人时他人道吗?我想他那时已失去了人性,所以他不应该害怕!应以牙还牙,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道。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死,让他们这样的人死亡的那么痛快。这样做虽有点狠,但效果肯定会好。就像我们机动车让行人一样,用扣分罚款的形式去解决问题,问题肯定会解决,并且会很好!这里应该比鞠躬致歉要强的多。

让我们残酷地报复嫌疑犯吧,这才是他们应得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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