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风险代理律师
刘长洪律师风险代理,胜诉且收回债权后再支付律师费,减轻原告经济负担,且能够极大提供律师的办案效率和责任心。有些案件适合做风险代理,但也有些案件不适合做风险代理,律师执业纪律等将某些案件排除在风险代理之外。
西安风险代理律师 刘长洪律师 13572814544
一、可以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
- 建筑工程纠纷风险代理;
- 买卖合同纠纷风险代理;
- 货款纠纷风险代理;
- 借款纠纷风险代理;
- 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风险代理。
二、不允许风险代理的案件类型:
1、禁止婚姻、继承案件风险代理;
2、禁止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风险代理;
3、禁止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风险代理;
4、禁止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风险代理;
5、禁止刑事诉讼案件风险代理;
6、禁止行政诉讼案件风险代理;
7、禁止国家赔偿案件风险代理;
8、禁止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