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劳务公司缺少资质与劳务分包合同效力

       西安建设工程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知识:
       律师观点:劳务公司缺少劳务资质,但不能因此认定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法律分析:《建筑法》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须有相应资质;同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分包工程承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人的,属于违法分包。基于上述规定和认知,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有的案例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但是,根据2020年12月18日颁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改革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大幅降低准入门槛”。据此,如果再因劳务公司缺少劳务资质而认定劳务分包合同无效,就存在很大争议。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劳务分包企业不具有相应资质原则上属于不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不应当轻易认定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上一篇
下一篇

预约律师>>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合作伙伴

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309室(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

刘长洪副主任律师:13572814544  微信 :L029148

 

图片

刘长洪律师微信

Copyright ©2017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陕ICP备12000382号  技术支持:杰商网

公司地址

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309室(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

公司电话

刘长洪主任律师:13572814544  微信 :L029148

图片

刘长洪律师微信

Copyright ©2017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陕ICP备12000382号  技术支持:杰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