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对夫妻债务判罚不合理可以申请再审

   

           西安婚姻家庭律师与您分享离婚法律知识   

         对于以往生效离婚判决书,对夫妻债务判罚不合理的,如果是一方恶意串通负债,或另一方豪不知情的情况下背负债务的案件,可以申请再审,也可以通过执行和解方式解决。

     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涉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明传[2018]7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已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适用《解释》的规定。
  二、已经终审的案件,甄别时应当严格把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津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标准。比如,对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恶意串通坑害另一方,另一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端背负巨额债务的案件等,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再审案件改判引用法律条文时,尽可能引用婚姻法十七条、第四十一条等法律。
  三、对于符合改判条件的终审案件,要加大调解力度,尽可能消化在再审审查阶段或者再审调解阶段。案件必须改判的,也要尽量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
  四、对于符合上述改判条件的终审案件,也可由执行部门尽量通过执行和解等方式,解决对利益严重受损的配偶一方权益保护问题。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2月7日

                                          刘长洪律师分享

 

上一篇
下一篇

预约律师>>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合作伙伴

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309室(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

刘长洪副主任律师:13572814544  微信 :L029148

 

图片

刘长洪律师微信

Copyright ©2017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陕ICP备12000382号  技术支持:杰商网

公司地址

西安市明光路72号旭弘西北广场1309室(凤城六路十字西北角)

公司电话

刘长洪主任律师:13572814544  微信 :L029148

图片

刘长洪律师微信

Copyright ©2017 西安法律顾问刘长洪律师 陕ICP备12000382号  技术支持:杰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