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金平主任,男,1966年生,陕西省合阳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7年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现为陕西莱顿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
雷金平律师于1985年至1989年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89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富平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在法院工作期间,审理了大量的重大疑难民事案件,多次获得县人大常委会、渭南市中级法院、渭南市政法委员会授予的模范法官、优秀干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一次。1999年至2002年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此间,于2000年至2001年借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02年5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司法资格。2002年8月辞去公职专职从事律师工作。先后在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陕西权诚律师事务所工作,并多年担任陕西权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雷金平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十余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具有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进入律师行业后,始终奉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职业操守,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五年来,雷律师总计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六百余件,很多都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认可。西安市律师协会曾授予雷金平律师“优秀民事代理奖”。
雷金平律师擅长办理各类民商事疑难案件,在药品经销、汽车质量、建设工程施工、公司法人治理、股东权益、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尤其是房地产、建筑工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雷律师除了案件代理,还兼任多家公司、教育培训机构和社会团体的常年法律顾问,为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为单位管理层决策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方面充分彰显了雷律师的工作特色、能力和水平。
雷律师希望通过自己敬业的工作态度真正实现把法律职业当成事业来干的目的,也希望在从事律师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